1959年,史傳克的學生著名散文作家懷特(E. B. White)將師作重新編修、補充後出版,一上市便名列暢銷榜,問世至今,歷久不衰,全球暢銷逾千萬本,至今仍穩居當代文庫(the Modern Library)非小說類百大好書前二十五名,成為英文界的傳奇。教授或作家將其列為英文寫作的必讀書目,非英文研究的專業人士,包含新聞、經濟、生物、法律、科學等領域的專家,也視其為常備參考書。
此書問世雖已將近百年,卻絲毫無損其實用參考價值,書中諸多規則早已深植標準英文寫作教程的基本規範,許多寫作指南也都引述並推薦此書,如驚悚大師史蒂芬•金的《史蒂芬金談寫作》(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e Craft)、金澤(William Zinsser)的《論優良寫作》(On Writing Well)、《美聯社新聞寫作指導》(The Associated Press Stylebook)或《巴倫新式SAT應考準備手冊》(Barron’s How to Prepare for the New SAT)等。《風格的要素》可以說是所有英文學習者必讀的英文寫作經典。
II ELEMENTARY RULES OF USAGE
1. Form the possessive singular of nouns with’s
2. In a series of three or more terms with a single conjunction, use a comma after each term except the last
3. Enclose parenthetic expressions between commas
4. Place a comma before and or but introducing an independent clause
5. Do not join independent clauses by a comma
6. Do not break sentences in two
7. A participial phrase at the beginning of a sentence must refer to the grammatical subject
8. Divide words at line-ends,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formation and pronunciation
III ELEMENTARY PRINCIPLES OF COMPOSITION
9. Make the paragraph the unit of composition:one paragraph to each topic
10. As a rule, begin each paragraph with a topic sentence; end i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beginning
11. Use the active voice
12. Put statements in positive form
13. Omit needless words
14. Avoid a succession of loose sentences
15. Express co-ordinate ideas in similar form
16. Keep related words together
17. In summaries, keep to one tense
18. Place the emphatic words of a sentence at the end
這本由知英文化所出版的《風格的要素》,雖為 1918 年 William Strunk Jr. 校內發行的原始版本,少了後來在市場上流通的 Strunk and White’s The Elements of Style 當中由 E. B. White 所增訂的內容,但不僅不失其參考價值,反而可以說是帶領讀者回歸寫作原點,重新審視英文寫作的基礎觀念。書中所提的核心概念正因為如此重要,才會在往後近半個世紀各個版本的演變中長久保存下來,流傳至今,成為寫作經典,在琳瑯滿目的英文寫作書籍市場上歷久彌新。
屈指一算,The Elements of Style 與我已相伴超過四分之一個世紀。不到一百頁的平裝書,宛如是英文寫作的寶庫。由書名可窺知,這本書並不是文法百科,裡面沒有繁瑣的文法規則,但是它的價值和影響力,不是一般文法大全能比。
這本書已問世近百年。原型是原作者 William Strunk Jr. 在康乃爾大學教書時,用在他的英文課的講義,在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次年集結為小冊子,學生以 ”the little book” 稱之。後來他的學生 E. B. White 補充幾項文法規則以及幾項作文原則,並且增加一篇,名為 ”An Approach to Style”。擴充的版本在 1959 出第一版,Strunk 已作古 13 年,在往後半世紀又出兩版,銷售超過一千萬冊。
獲悉知英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要在台灣發行這一本書,十分佩服她們的膽識。這本書實在夠精簡,與講究「詳細、完全說明」的文化不相容;再者,有些原則違背教學習慣,例如:有一原則是 ”Omit needless words”(刪去無用字詞),但普遍的情形是教學生如何「化簡為繁」以增加字數。學生寫 ”In my opinion, I believe...”,我修改為 ”I believe...”,反彈力很大,因為字變少了,違反他的經驗法則;”the reason why is that ...” 改為 ”because...”,不可以,「老師有交待」。我很高興我不必再孤單,因為終於有人挺身而出。希望這本書能鼓勵人們接近英文,敢於直接與英文對話。去掉包袱,大家體會學習英文也會那麼輕鬆,使用英文是那麼有趣。
王卓群/英文文法、閱讀、寫作名師,托福及全民英檢考試用書作者
導讀
最初,這本小冊子的雛型只是一位康乃爾大學英文老師的私家講義。這位作者在中文世界的名氣或許不如他在美國的名氣響,不過在一世紀前,他卻教過一位名滿中文世界的學者—胡適。這份講義直到 1907 年才出版在校園發行,而胡適放棄農業專業後,早已從康乃爾轉學到哥倫比亞大學,斷無機會直接拜讀史傳克付梓的教學講義。然而,故事並未到此結束。若我們將時間線拉長從歷史框架重新審視的話,不難瞭解胡適之所以提倡白話文,必然與他在美國的人文訓練有關。使用白話文的基本精神在於「我手寫我口」,不被過多的繁文縟節所羈絆。個人在利害攸關的場域中試圖發聲時,白話文更是最直接有力的表達工具。這樣的想法與美國十九世紀的文豪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與懷特曼(Walt Whitman)所開創的美式簡樸英文風格異曲同工。也就是說,史傳克等人將美國當時新形成的語言使用觀點,面對面、點滴傳授給胡適。耳濡目染下,初至美國的胡適受史傳克的英文使用信念潛移默化,或許本人也未察覺,這樣的影響默默成為其後白話文革命事業的基礎。
從胡適掀起白話文運動的近代歷史,足見語言風格一事茲事體大。經由史傳克的學生及著名散文作家懷特(E. B. White)根據 1918 的版本編修的校訂,這本作文講義於 1958 年再度面世(印刷註記為 1959 出版),成為美國英文界的傳奇。此書甫出版便名列暢銷榜,問世至今,歷久不衰,暢銷不下數百萬本。粉絲與憎恨者皆所在多有,學術圈不時出現正反兩派激昂辯論的文章。無論如何,本書至今仍幾乎立於不敗之地,教授或作家將其列為英文寫作的常備參考書,除了赫赫有名的當代作家外,其中亦不乏在非英文研究的專業人士,包含新聞、經濟、生物、法律等領域的專家。眾人喜愛它的原因不一而足,專業作家為這本書對字句寫作的優雅執著深深著迷;非英文專業者則認為,該書做到了在不要求讀者花費過多時間的前提下,直指簡潔文風的要領;書迷宣稱書中的條列說明如同禪宗公案能夠啟發文思;不知者非要親自讀一讀,才能一探其佔據經典地位的原因。
既然這本書是史傳克替美國大學學生編纂的講義,非英文母語人士又該如何使用這本書?首先,本書化繁為簡,可做為寫作的入門指導。書中的規則都很基本,精選的範例文句也值得細讀。不過,作者預設的讀者需具備若干基本英文知識,史丹利.菲序(Stanley Fish)在其新作 How to Write a Sentence: And How to Read One 提到《風格的要素》的修訂版,指出閱讀此書需要具備詞性與基本句子結構的知識。這也是修訂版附上技術名詞解釋的原因。使用這個 1918 年的版本時,自學者可自行準備文法詞語解釋表等材料,以供閱讀時參考。此外,本書也能成為進階英文寫作的準則。中文人士學習英文,初期大多講求口說流暢,若要更進一步將想法書寫下來,便可使用史傳克的各項建議來重修稿件。